2025年盐田区海外社交媒体账号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做好国际传播工作,打造展示盐田发展、推广盐田特色的外宣交流窗口,加快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对外讲好盐田故事,助力打造山海生活美学国际传播IP,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开展2025年盐田区海外社交媒体账号运营项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投标。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盐田区海外社交媒体账号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最高限价:35万元
项目需求:
(一)账号开设:在Facebook平台注册开设官方宣传账号,配合完成头像设计、昵称设置、栏目规划等前期工作;
(二)日常运营:定期做好账号内容策划发布,对发布内容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原则上一周推送不少于3条,重要节点加大推送频率;
(三)推广维护:做好粉丝互动、群组管理、热点追踪、数据分析、项目总结等工作;服务期结束账号粉丝量不少于1.5万人。
(四)服务期限为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主流媒体,或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相关资质或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相关资质的单位(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应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二)供应商应具备开设及运营海外账号的条件、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七)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作出承诺声明);
(十)供应商应确保发送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假行为,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一)请将执行方案、营业执照、报价单、资质证明、资历经验、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信息表等有关材料(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8点前发送至邮箱wangmm@yantian.gov.cn,纸质版于3月23日(星期日)下午18点前加盖公章送至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425办公室(可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对报价人资质、资历、方案、报价等四个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采取百分制,选取得分最高者作为服务项目采购中标单位。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